广州市(区)属缴费单位(个人)由于申报错误造成重缴错缴或地方税务局、社保部门、银行等原因造成重收多收社会保险费,缴费单位(个人)凭以下资料向各区(市)地税局提出退费申请。缴费单位(个人)应提供以下资料:


 1、《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;


    2、《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》SF051(一式三份)


    3、缴款凭证(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)原件、银行存折的复印件;
 

    4、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

 5、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,如劳动合同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(核对后收取复印件)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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